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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欣食品: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(刘微芳)

   海欣食品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002702)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(刘微芳)

    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,
本人2019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《章程》的规定和要求,出席公司董
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,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,忠实、诚信、勤勉地履行职
责,积极参与公司治理,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,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
东利益。现将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
    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,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
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。本着勤勉务实和
诚信负责的原则,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,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,为公
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,所有议案我均
投了赞成票,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。
    二、出席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会议情况
    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,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任期
内的所有会议,具体情况如下:
    1)2019年3月18日,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以
下议案:
    1、关于2018年度报告的议案;
    2、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;
    3、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;
    4、审计部2018年度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;
    5、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;
    6、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。
    2)2019年4月24日,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以
下议案:
    1、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;
    2、审计部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
    3、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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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3)2019年8月5日,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以
下议案:
    1、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;
    2、审计部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;
    3、审计委员会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。
    4)2019年9月12日,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
以下议案:
    1、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;
    2、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。
    5) 2019年10月22日,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
以下议案:
    1、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;
    2、审计部2019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;
    3、审计委员会2019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。
    三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
    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,2019年度,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
独立意见:
    1、2019 年 3 月 20 日,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发表《关于公
司 2018 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》;《关于续聘公司 2019 年度审计机构的
独立意见》;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》:《关于公司
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独立意见》;《关于公司 2018 年度内部控制自我
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》;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》;《关于 2018 年度
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》;《关于公司累计和
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》。
    2、2019 年 6 月 5 日,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,发表《关于公司
聘任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》;
    3、2019 年 6 月 25 日,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,发表《关于公
司收购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 100%股权的独立意见》。
    4、2019 年 8 月 5 日,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,发表《关于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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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、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》、《关于变更会计政
策的独立意见》。
    5、2019 年 9 月 12 日,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,发表《关于
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》。
    6、2019 年 11 月 6 日,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,发表《关于
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建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的独立意见》。
    四、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
    1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,督促公司更加严
格地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《信息披
露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,确保公司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
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。
    2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。2019年度,我们不定期对公司经营
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和执行情况,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
场调查。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,我们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
究审核,并运用专业知识,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。
    3、公司与控股股东关系独立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
权力,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;公司董事会、
监事会和内部机构依法独立运作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、人员、资产、财务、
机构方面做到了“五独立”。
    4、不断加强学习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
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》、《企业投资
者权益保护指引》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,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
理结构,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。
    五、其他工作
    1、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;
    2、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;
    3、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。
    2019年度,公司运营情况正常,董事会、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符合法定程
序,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故2019年度我没有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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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召开董事会、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、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
咨询机构等情况。
    各位股东、股东授权代理人,2020年度,我们将更深入地参与公司及公司董
事会的各环节工作,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,努力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。
    本人联系方式如下:
    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
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0591-88212231
    电子邮件:liuweifang@tengxinfoods.com.cn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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